根据我院《处方点评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省康医字[2011]12号)的文件要求,12月29日下午,中心召开了首次处方点评工作讨论会,会议由医务科组织,中心副主任潘治昌、赵红萍及处方点评工作组相关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视力康复科45张和肢体矫形科5张处方进行了点评,共有90﹪为不规范处方,其中超常处方1张,不规范处方44张,对共性的不规范处方进行了现场点评,经过讨论结合中心实际,规范了6项处方内容:一、医疗机构名称采用统一印章,由医务科负责刻制,视力康复科处方科别统一书写“眼科”,肢体矫形科处方科别统一书写“骨科”,功能康复科处方科别统一书写“康复科”;二、门诊处方不予编号;三、根据《实施办法》规定的书写不规范处方由药房负责直接退回,不予调剂;四、规范临床诊断名称;五、拉丁文与中文不可混写;六、规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
处方点评工作结束后,两位副主任分别做了发言,要求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处方管理,促进我院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处方点评会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点评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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