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及时宣传各地区各单位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六)加强督导,报送信息。要采取行政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检查和集中督导。同时,“三好一满意”活动实行月报制度。请各市卫生局、厅直医疗机构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的活动进展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我厅医政处,重要活动随时上报。
请各市卫生局将本市及辖区三级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组织机构(包括机构设置、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和实施方案、厅直厅管医疗机构将本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我厅医政处。
联 系 人:袁曙平、舒 言、魏 来、王 丹、刘玉伟
联系电话:0351-3580399、3580403、3580405、3580501
传 真:0351-3580402
附件:山西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