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康函[2011]9号
关于加强外出学习培训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和学术会议)管理,提升中心医疗水平,让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最大限度地传达给中心广大医疗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以达到资源共享和共同提高的目的,根据中心《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对职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做如下要求:
一、根据学习内容,中心选派参加学习的人员,要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按时参加学习,同时报医务科备案。
二、学习结束后及时交回学习资料,并写出学习汇报材料,交医务科保存,以便全员查阅,不得私自占用。经医务科核实、登记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三、在学习期满后,医务科根据学习内容组织安排、协调时间,以中心学术报告或科内业务学习的形式将学习内容进行传达,及时有效地促进中心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